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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检察官如何揭穿这出“贼喊捉贼”的把戏
发布时间:[2026-1-15] 浏览次数:34
近日,经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长期生产销售“笑气”并企图借司法之力铲除“竞争对手”的傅某被依法严惩。日前,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傅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撤销假释后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
“检察官,我要举报我前女友卖‘笑气’!”2025年5月,因贩卖“笑气”获刑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假释人员傅某走进江北区检察院的大门。当接访的检察官向他核实线索来源时,傅某却支支吾吾说不清楚,只是反复强调“我就是偶然听说的”。
这份语焉不详的举报,迅速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因在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购入“笑气”并高价售卖,傅某于2020年10月被判处刑罚,2024年3月被裁定假释后,其声称“金盆洗手”,转做正当个体生意。既然如此,他又是如何获知前女友仍在贩卖“笑气”的呢?
为深挖涉案线索,检察官梳理了该院近期受理的涉“笑气”案件,注意到一名犯罪嫌疑人曾供述其上家姓傅,且与傅某情况高度吻合。检察官又对几名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讯问,几人一致指认傅某就是他们的上家,长期掌握着“笑气”生产者的联系方式。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隐藏的脉络逐渐清晰——口口声声举报他人的傅某,正是长期潜伏在生产、销售“笑气”链条中的上家。他表面从事放贷工作,实际却是向下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笑气”,待他们将“笑气”卖出,其不仅回收本金还收取高额利息,其所谓的“举报”,实则是借司法之力铲除“竞争对手”。
经查,傅某参与贩卖“笑气”的销售额达6万余元,个人获利近万元。2025年6月5日,因傅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
为进一步掌握傅某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具体行踪,检察官调取了其聊天记录与出行轨迹,发现傅某曾多次与贩卖“笑气”的犯罪嫌疑人相约前往浙江慈溪、舟山等地,但社矫系统中并无傅某的外出请假记录。在大量证据面前,傅某承认,为逃避监管,他常在夜间将手机留在家中,驾驶家人车辆私自外出,并佩戴口罩躲避人脸识别。
2025年7月8日,江北区检察院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监管存在盲区等问题,依法向司法行政部门制发监督文书,随后对傅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经该院审查,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傅某提起公诉,法院于日前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国家对任何涉毒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任何侥幸与铤而走险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
【来源:正义网、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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