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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发布时间:[2018-8-17]     浏览次数:1710

                                                新闻发布会现场(王杰祥 摄)

        8月16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江西省禁毒条例》新闻发布会。省禁毒委副主任兼省禁毒办主任、省610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涂建生介绍《江西省禁毒条例》出台背景和特色亮点以及江西省近年来的禁毒工作,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处长闵辉,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杨金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主持发布会。


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处长陈惠龙(王杰祥 摄)

         陈惠龙: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2018年4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江西省禁毒条例》,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上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省禁毒委副主任兼省禁毒办主任、省610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涂建生先生,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先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处长闵辉先生,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杨金平先生,请他们介绍《江西省禁毒条例》出台背景和特色亮点以及江西省近年来的禁毒工作,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先请涂建生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禁毒委副主任兼省禁毒办主任、省610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涂建生(王杰祥 摄)

涂建生:

新闻媒体的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很高兴与大家见面。现在我简要介绍一下《江西省禁毒条例》的出台背景和特色亮点。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禁毒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整治、预防并举,坚持部门、社会共治,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2015年度全国禁毒工作考评中,江西省综合排名第15位、缉毒执法排名第9位;在2016年度,综合和缉毒执法均排名第8位;在2017年度,综合排名第6位、缉毒执法排名第4位;禁毒工作迈入全国先进行列。

       当前,在毒品问题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毒品治理攻坚期的基本态势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江西省同全国一样,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制造毒品和制毒物品犯罪活动高发。江西省100%的地市和60%的县区发生过制造毒品或制毒物品案件。二是过境、贩卖及外流贩毒相互交织。近年来,广东汕尾籍、惠东籍、福建长汀籍等地不法分子不断流窜到江西省制毒。江西省人员在云南边境地区大宗贩毒问题比较突出,外流贩毒人员数量排名全国第11位。三是毒品滥用问题比较严重。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新滋生吸毒人员超过1万名,滥用合成毒品的比例高达95%。全省登记在册吸毒人员已达110622名,排名全国第14位,35岁以下的占65%。

       为建立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地方立法工作,将《江西省禁毒条例》作为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确保项目。2017年9月1日,省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查通过了《条例》草案。2018年4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条例》,定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七章六十八条,有以下几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内容:

一、加强禁毒宣传教育,遏制吸毒人员增长势头

       一是强化国家机关及媒体禁毒宣传教育责任。省、市、县三级政府都要建立禁毒教育基地,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禁毒教育园地。教育部门要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安排专门的课时和师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要安排专门时段、版面免费刊登、播放禁毒公益广告,公共图书馆、阅览室要配备禁毒知识读物。二是强调重点群体和重点场所禁毒教育工作。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禁毒知识培训,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毒警示标语标牌、公布举报电话。

二、加强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公安、食药监等部门的联合管理制度。?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实名登记、限量销售、专柜专人管理规定。违规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碱类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违规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是完善毒品查缉规定。邮政、快递、物流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实行收寄验视制度和寄递实名收寄制度。邮政、快递企业违规导致收寄毒品的,可以对邮政企业负责人给予处分,可以依法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物流企业违规导致承运毒品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完善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管理制度。娱乐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必须建立禁毒管理制度,未建立制度致使场所内发生严重毒品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并对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四是建立全民共同参与的毒品防治机制。规定住宅、厂房等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农村土地承包人发现出租房屋、土地内有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完善戒毒管理和服务,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

        在吸毒人员管控方面,对吸毒人员实行分类评估、分级管理、综合干预,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并录入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控。禁止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船舶、轨道交通工具、航空器等。三年内有吸毒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交通运输工具。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方面,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戒毒康复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将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在强制隔离戒毒方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内开辟专门区域,或者设立专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收戒病残吸毒人员。在自愿戒毒方面,自愿戒毒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社区康复人员可以到戒毒康复场所进行戒毒康复。

四、加强禁毒工作保障,确保禁毒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禁毒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及公安、司法行政等禁毒专业队伍建设,配备与禁毒任务相适应的禁毒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辅助工作人员。二是完善戒毒场所。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单独或者依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开办戒毒康复场所,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扶持。三是设立禁毒工作人员职业保护制度。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禁毒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和保护,落实在禁毒工作中牺牲、伤残人员的抚恤优待政策。

       各位记者朋友,今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构建江西省新时代毒品治理新体系的关键一年,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断夺取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新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陈惠龙:谢谢涂建生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示意,并介绍所在新闻机构。谢谢!


人民网记者(王杰祥 摄)

      人民网记者:从刚才通报中我们得知,《条例》的一大特色就是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我想请问下涂厅长,青少年是国家是的未来和希望,江西省重点针对青少年群体开展了哪些禁毒宣传教育,取得了哪些成效?

       涂建生:抓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国家的未来和长治久安。江西省牢牢抓住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先后出台了《全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规划(2016-2018)》、《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预防教育工作责任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省禁毒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新广局等部门通力协作,以校园为主要阵地,遵循和把握教育规律,通过落实专题课时、建立师资队伍、搭建宣传平台等手段,普及禁毒知识。今年上半年,省禁毒办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成功地举办了“大学大美,青春无毒”2018年江西省首届大学生禁毒知识竞赛,竞赛题目既涵盖了禁毒历史、毒品危害、毒情形势、禁毒预防教育等知识,也包含了禁毒法律法规、戒毒康复、拒毒技巧等内容,全省100余所高等院校的100余万名在校学生全部参加了活动,高校内的禁毒氛围空前浓厚。下半年,全省公安机关将联合教育部门,结合全省社区民警“五进”送平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全省8600余名社区民警走进校园,开展学校秋季开学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自江西省开展“6·27”工程以来,全省共建成禁毒教育基地和园地457个,向在校学生发放毒品预防教育读本65余万册、各类宣传资料95余万份,组织学生注册江西省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平台290万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省青少年的识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

江西日报记者(王杰祥 摄)

      江西日报记者:一朝吸毒、终生戒毒,戒毒工作是禁毒工作的重点、难点。请问《条例》对戒毒工作有什么创新性的制度设计,请简要介绍一下。


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杨润华(王杰祥 摄)

      杨润华:禁毒是世界性难题,戒毒更是难上加难。江西省现有68351名吸毒人员中,复吸人员33571名,占49.1%。2017年,江西省查获吸毒人员23064名,其中复吸人员11576名,占50.2%。为了救治、帮扶吸毒成瘾人员,打破吸毒、戒毒、复吸、再戒毒的怪圈,《条例》专设一章“戒毒管理和服务”。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相互衔接的戒毒工作机制,并对吸毒人员实行分类评估、分级管理、综合干预,纳入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这是对江西省创新性的戒毒工作体制、机制的精准表述。尤其是第四十八条规定“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生理脱毒易、心里脱毒难,戒毒难就难在戒断心瘾,因此《禁毒法》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就是防止戒毒人员出所后无人监管心瘾作祟复吸毒品。目前,江西省被责令社区康复的人员拒绝接受社区康复或者严重违反社区康复协议的情况比较普遍,社区戒毒工作进展不利。《条例》第四十八条将社区康复与社区戒毒衔接起来,将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将有力地推动江西省的社区康复工作,大幅地提升戒毒人员的戒断巩固率。


省政府网记者(王杰祥 摄)

       省政府网记者:从刚才通报中我们得知,江西省的制毒问题比较突出。我想请问,公安机关在打击制毒问题上开展了哪些工作,《条例》有没有对此问题进行专门规定?


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杨金平(王杰祥 摄)

      杨金平:近年来,以广东、福建等地为代表的国内地下制毒问题呈快速发展蔓延之势。由于江西省与广东、福建存在着密切的人员往来,而且山地众多、路网发达,方便联系、易于隐藏又能及时撤离,一些惠东籍、汕尾籍、长汀籍等重点地区的制毒犯罪人员开始潜入与其接壤的赣州等地制毒。省委、省政府对打击地下制毒犯罪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刘奇同志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强调:“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对毒品的‘零容忍’,主动作为、高压打击,全力遏制毒情蔓延。”按照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公安厅将打击制毒工作上升为党委工程,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环保厅成立了打击制毒犯罪领导小组,加大排查力度、加大办案力度、加大问责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以有限的警力带动无穷的民力共同参与打击制毒工作。省公安厅专门印制了10万套发现和识别制毒工厂的宣传画,张贴至山区的林场、养殖场、城郊的工业园区等重点部位,在2017年全省侦破的26起制毒案件中依靠群众举报侦破的就有11起,比例高达42%。2018年上半年,全省共侦破制毒案件7起,同比下降42%,制毒案件的发案数呈现出明显下降的趋势。针对江西省地下制毒案件发案地点的特征,《条例》第二十六条专门规定“住宅、厂房等房屋的出租人、管理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农村土地承包人发现出租房屋、土地内有制造、贩卖、吸食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十八条专门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等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园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本辖区的日常巡查,发现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设置了巡查、报告义务,将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上升地方法规,建立起防范和打击制毒工作的长效机制。


江西卫视记者(王杰祥 摄)

      江西卫视记者:禁毒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全民共同参与。北京的“朝阳群众”、广东的“蜘蛛侠”积极提供线索,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条例》对此做了哪些规定,江西省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简要介绍一下。


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处长闵辉(王杰祥 摄)

       闵辉:毒品犯罪是隐性犯罪,没有受害人主动报案,所以建立举报制度对打击毒品违法犯罪非常重要。为此,《条例》规定了奖励举报制度和法定举报义务。在第九条对群众举报奖励进行了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人员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对举报人予以保护”。除奖励举报制度外,《条例》还多处规定了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举报义务,娱乐场所、经营服务场所、邮政、快递物流服务企业、房屋出租人、农村土地承包人以及从事野外作业较多的部门发现毒品违法犯罪线索都应当主动报告公安机关。江西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在2015年6月15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西省公安机关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通过江西日报、大江网等主流媒体以及江西公安、江西禁毒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向全社会广为发布。《办法》规定“对举报制毒犯罪有功人员,给予5000元至50000员的奖励;对举报聚众吸毒有功人员,给予20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对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有功人员,给予500元至20000元的奖励”。自《办法》实施以来,江西省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数量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据不完全统计,江西省公安机关依靠群众举报破获的毒品刑事案件的比例由15%上升至了25%,累计发放的奖金达到了200余万元。江西人民弘扬优良的革命传统,主动参与禁毒斗争,一支新时代“禁毒红军”正应运而生。


新法制报记者(王杰祥 摄)

     新法制报记者:《条例》第三章“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对精麻药品的管理做了专门规定。我想请问,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摇头水滥用的问题,江西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杨金平:近年来,江西省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滥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就是群众俗称的喝摇头水。很多人认为喝摇头水不是吸毒、对身体没什么危害,其实这是非常错误的认识。当前市面上流行的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主要有东北制药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新泰洛其复方可待因溶液、立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等品种,其主要成份是磷酸可待因和盐酸麻黄碱,用于治疗伤风、流感、呼吸道感染等病症,具有成瘾性,长期滥用会严重损害中枢神经,导致精神紊乱、行为失控,容易造成暴力犯罪。2015年4月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公告,自2015年5月1日起,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公告施行后,滥用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属于吸毒,是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属于贩毒,是犯罪行为。针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滥用的问题,公安、食药监、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多次专项行动,一是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将三部委的公告张贴在每个药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将滥用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向群众广而告之。二是加大了打击整治力度,取消了一批违规企业的生产、经营资质,追究了一批贩卖人员的刑事责任。今年前6个月,全省公安机关又侦破了21起贩卖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的刑事案件。其中,南昌市西湖区人李某因贩卖多种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共计20066瓶,被湾里区法院以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目前,省内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的管理日益规范,流失滥用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为建立健全特殊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条例》第二十一条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进行规定,“发现出售的含麻黄碱类制剂被用于非法目的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条例》第六十条还设置了罚则,对违规企业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陈惠龙: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谢谢涂建生副厅长长、杨润华副主任、闵辉处长、杨金平总队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和支持江西省的禁毒工作。省公安厅印发了新闻素材,欢迎记者朋友们下载查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专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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